投资应遵循适当性原则
适当性原则就是指金融中介机构所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与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风险承受水平、财务需求、知识和经验之间的契合程度。
从这个概念出发,投资适当性原则要求金融中介机构有义务在对投资者进行合理调查的基础上,向投资者推荐符合其投资目的和投资需求的金融产品。金融消费者有必要了解适当性原则,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自身的适当性判断,选择合适自己的金融产品。
如何做理性投资者?
1、金融消费者应该认真阅读和了解相关产品的文件,特别是风险提示书,通过合法途径了解存在的风险。
2、金融消费者应该如实、客观填写投资者风险测评表,客观负责评估自己的抗风险能力,避免由他人代为评估。
3、金融消费者应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收入水平、风险承受能力,理性选择合适的储蓄、理财、基金、信托、私募、证券等投资产品,切记不可盲目、从众投资。
4、金融消费者应该远离非法推荐股票基金期货、非法储蓄理财等行为,高度警惕“高收益高回报”等宣传,提高防范意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进行金融投资。
如何防范投资风险?
Ø 一、“保本高息”名目多,严防金融诈骗
1、以“项目投资”为名宣传保本高息
不法分子聚焦老年人、年轻人、新市民等重点人群,利用部分投资消费者对金融投资产品认知不足的弱点,打着“国家扶持”“政策补贴”等旗号,虚构理财项目或夸大投资收益,承诺“低风险、高收益”,待吸引到资金后携款潜逃,致使投资消费者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
2、以“内部理财”为名宣传保本高息
不法分子先利用赠送小礼品等手段,博得投资消费者的信任和好感,进而向其宣传“内部员工理财产品”“内部优质客户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诱骗投资消费者将资金转账到不法分子名下账户,谎称代为购买。随着投资产品到期,投资消费者被不法分子以支付利息、补偿款等为由支付少量资金搪塞打发时,才发现钱财早已被挥霍一空,本金利息均无影无踪。
3、以“专业理财师”为名做虚假投资宣传
不法分子往往未在正规的机构就职或未取得正规的理财销售资格,却将自己包装成“专业理财师”,通过网络发布“高息”收益,以学习投资理财技巧为幌子开设理财课程,寻找诈骗目标。投资消费者受“高息”收益诱导,陷入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圈套中。
Ø 二、“养老服务”式样多,警惕养老诈骗
1、“养生保健”骗局
不法分子以免费体检、领取奖品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参加“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名师课堂”等活动,以“买一赠多”、“疗效显著”为噱头,诈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
2、“养老服务”骗局
不法分子以投资养老项目、养老社区、预售养老名额等名义,通过承诺入住打折、享受优先居住权、减免服务费等项目,诱骗老年人大额预存消费投资,诈骗老年人钱财。
3、“低价旅游”骗局
不法份子以“低价游”“免费游”“送礼品”为噱头,通过诱导、捆绑销售等手段,诱导老年人入老年团购买保健品、营养品,或是诱骗老年人投资理财产品,诈骗老年人钱财。
Ø 三、“非法集资”套路多,抵制风险诱惑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以下三要件:
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
利诱性: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
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套路一: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并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套路二:不法分子通过合法注册的公司,打着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乡村振兴等“落实政策”旗号,以虚拟货币、数字藏品、网上跨境证券交易等为噱头,编造各种虚假项目,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投资者信任。
套路三:非法集资参与人通过类似传销的手法,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好友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如何识别防范非法集资?
一、抵制诱惑,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受“先返息”之类的诱饵。
二、树立正确投资意识,通过金融机构客户服务电话、银行官方网站等正规服务渠道咨询购买金融产品。不与自称是银行、保险从业人员的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三、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正规机构发布的银行、保险、广告信息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四、理性识别“理财”“保险”产品,务必提高警惕,做到“四看三思等一夜”:
“四看”—— 一看融资合法性,是否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 一思是否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有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 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不要盲目相信,先征求家人和朋友意见,拖延一晚再做决定。
Ø 四、“非法荐股”危害多,远离不法侵害
非法荐股是指无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无资格”是指没有证券从业资格,特别是投资顾问从业资格。
“有偿”是指通过推荐股票收取一定的咨询费用。
“非法荐股”危害金融安全,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防范“非法荐股”,主要把好“入口”和“出口”两端。“入口”是指“信息来流”,投资者对于陌生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贴吧等渠道与自己联系,推荐服务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不可轻信对方。“出口”是指“资金出口”,对于兜售“会员服务”“咨询服务”的行为,做到谨慎判断,轻易不转账,扎紧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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